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信息与控制工程学院2026年接收转专业本科生按照以下工作方案执行:
一、工作原则
根据学校《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应大筹〔2025〕9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文件有关规定,按照学校教务处筹(2026-2)号文件要求,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给予学生提供更多的专业选择机会和个性发展空间。结合学院学科专业建设特点及优势,制定本办法。
二、组织保障
根据《管理办法》有关工作安排,为确保我院接收转专业学生工作顺利进行,学院成立有关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接收工作。
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书记、院长
成 员:副院长、副书记、各系室主任、学生科长、办公室主任、教学管理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院教学管理科,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学院接收转专业学生工作专家考核小组:
组 长:院长
副组长:副院长
成 员:东西区各专业考核小组
三、接收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优良,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未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
2.在校期间未办理过转专业者;
3.各专业只接收高考选考物理课程学生的转专业申请;
4.在原专业学习期间,所有已修课程成绩均须及格;
5.对转入专业有一定的认识。
四、接收转专业学生名额
根据《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结合学院各专业招生规模,教学和管理具体情况,各年级、专业计划接收转专业学生名额如下:
序号 |
专业名称 |
年级(人) |
备注 |
2025级 |
|
1 |
测控技术与仪器 |
10 |
西区 |
2 |
通信工程 |
10 |
西区 |
3 |
人工智能 |
8 |
西区 |
4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10 |
西区 |
合计 |
38 |
|
五、考核方式及要求
1.考核时间地点:专业考核初定于25-26-2学期开学第一周分组举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转专业学生及时关注信息与控制工程学院网页有关信息。
2.考核方式: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和专业考核(理论+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50%;
3.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在各专业规定接收名额范围内择优接收转专业的学生(总成绩大于75分方可接收);
4转入学生须在专业考核时向学院提供在校成绩单一份。
六、其它说明事项
1.本工作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信息与控制工程学院。
2.本实施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应急管理大学(筹)《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执行。
信息与控制工程学院
2026年1月 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