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5号)及《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河北省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冀教考院〔2025〕17号)、《防灾科技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复试录取原则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严格执行国家政策,在确保安全性、科学性、公平性的基础上,坚持立德树人、公平公正、综合评价的原则。
(二)复试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和规范管理的原则,确保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安全、稳定。
(三)录取工作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领导小组组长:蔡建羡
领导小组成员:苗志全、姚振静、吴燕雄、孟娟、罗青山。
学院组织成立复试考核小组。复试考核小组成员由包括导师在内的若干名教师组成。每个复试考核小组至少由5名成员组成,其中导师及相关教师不少于4名,英语专业教师1名。另配备3名工作人员。
三、复试管理
(一)分数条件
学院招收资源与环境(0857)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分数线须达到《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区要求。
(二)考生资格审查要求
复试前,学院将对考生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同时,加强对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等照顾加分考生材料的审核。在复试当天,将积极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通过综合对比“报考库”“学历学籍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在身份核验中,应届考生须出示身份证、初试准考证和学生证原件;往届考生须出示身份证、初试准考证和学历证原件。
复试通知发布后,考生需尽快通过电子邮箱和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上传本人复试资格审查材料,具体材料如下:
1.二代身份证原件正反面照片。
2.初试准考证原件电子版或照片。
3.非应届考生须提供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照片。
4.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在校生证明信和学生证原件照片。
5.本科期间成绩单(非应届本科毕业生需交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所在人才交流中心提供并加盖公章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原件照片。
6.《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考查表》(附件1)原件照片。
7.对于非应届考生,若学籍学历审核结果中显示学历不是唯一匹配的,以及在网上报名时提供的学历证书编号、学历层次、毕业年限等信息与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不符的,考生须提供学历在线验证或认证报告(原件电子版或照片)。考生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历验证,并提供具有12位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电子版;如在线验证不成功,须进行书面学历认证,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我校。
8.对于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若学籍学历审核结果中显示学籍不是唯一匹配的,考生须出具学籍验证报告(原件电子版或照片)。考生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籍验证,并提供具有12位验证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电子版。
9.非应届考生或本科阶段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继续脱产学习的证明原件照片。
10.对于取得国外学历的考生,需要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照片。
11.所有考生需提供《复试个人简历》。
以上所有材料需提交原件,按国家相关要求的现场核查时间或在入学时提交学校审查。
(三)复试形式
按照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方案要求,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形式采用网络远程复试。
(四)复试时间与安排
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考试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将于4月7日前完成,调剂考生复试将于国家研招网调剂系统开通后3天左右进行。具体时间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确定,并提前向社会和考生公布。
学院根据实际录取情况安排复试,若第一轮招录未完成招生计划,以完成招生计划为目标,接续开展调剂复试,直至完成招生计划。复试具体时间等以学校研究生处网站(https://grad.cidp.edu.cn)公布的时间为准。
(五)复试比例
学院原则上采取差额形式复试,在生源充足情况下,复试差额比例不低于120%。若生源不足,按实际上线或调剂考生人数复试。
(六)复试名单的确定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符合上述分数条件的考生自动列入复试人员名单。
(七)复试程序
1.面试前准备,主要包括考生按照学校提供的《远程面试系统操作手册-考生版》操作说明依次进行系统登录、实人验证、签订电子诚信承诺书、提交资格审查材料、在线测试、随机抽号、候考、面试。
2.身份验证。
3.英语水平测试。
4.政治与思想品德、专业能力与综合素质测试。
5.成绩核算,公布复试成绩。
6.同等学力加试考生按复试通知提前在远程面试系统进行资格审查和加试。
(八)复试内容与成绩计算
复试采用面试方式,主要内容包括政治与思想品德考核、英语能力测试和专业知识与综合素质能力测试。复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及格。其中综合面试中英语水平测试占20%,思想品德、专业能力与综合素质测试占80%。
1.思想品德考核
主要考察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
2.英语水平测试
主要考察学生的英语听力、口语水平和阅读理解能力。
3.专业能力与综合素质测试
重点考察学生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专业素养与综合素质,包括考生的工作学习态度、团队合作精神、学术科研修养及心理健康状况等内容。
4.复试不合格
考生复试成绩为60分以下的,为复试不合格。
(九)复试考生的照顾加分原则和依据
对于“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以及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的成绩计算与录取,按《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相关规定执行。
(十)同等学力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须提前加试两门与报考灾害监测技术与工程安全培养方向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考试时间每门课程60分钟,满分为100分,60分合格,不合格者不能参加复试。
加试科目考试试题将通过研究生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在线发给考生,考生在面试过程中进行笔试答题,考试全程视频实时监控。考试信息将结合调剂生实际情况另行通知。
防灾科技学院灾害监测技术与工程安全方向2025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及参考书目 |
培养方向 |
考试科目 |
参考书目 |
06 灾害监测技术与工程安全 |
模拟电子技术 |
《模拟电子技术基本教程》,华成英 编,清华大学出版社,ISBN:9787302120919,2006年第1版; 或《电子技术基础:模拟部分》,康华光、陈大钦、张林 编,高等教育出版社,ISBN:9787040384802,2013年第6版 (两本教材选其一) |
信号与系统 |
《信号与系统引论》,郑君里,应启珩,杨为理 编,高等教育出版社,ISBN:9787040257878,2009年版 |
(十一)复试试题的管理
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试题的管理严格按照《防灾科技学院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工作管理办法》执行。
四、调剂管理
调剂考生须符合《防灾科技学院2025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规定的报考条件和国家调剂政策,以及学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
五、录取管理
(一)录取计划管理
灾害监测技术与工程安全方向计划按照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分配的数量执行,如需调整须通过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二)入学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入学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初试成绩占70%,复试成绩占30%,具体按照如下公式计算: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
注: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不计入复试成绩。
(三)录取名单的确定
第一志愿考生按照入学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进入拟录取名单。
(四)体检要求
进入学校拟录取名单的考生,原则上需在名单公布的5天内到其所在地二甲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将盖有医院公章的体检表拍照提交至学校研究生处。在规定时间内确实无法完成体检的考生,及时与学校研究生处联系。
(五)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1.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或政治审查有重大问题;
2.复试成绩低于60分;
3.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以及《残疾人教育条例》体检结果不合格;
4.存在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身体或身心健康、思想品德状况等不符合要求的,学历审查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初试和复试等经核对确有问题的,或者发现通过替考作弊、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的。
六、违规处理
(一)按照学校规定,将与每位参加复试的考生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对于违反规定的考生,学校将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处理。
(二)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七、信息公开
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复试通知、复试结果和拟录取名单等信息会及时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公布,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并接受全社会监督。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八、监督和复议
考生如对复试成绩有异议,可在复试成绩公布7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复议申请,对收到的复议申请,将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核实,核实情况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定结果以电话形式及时通知到考生。
监督和复议联系方式如下:
部门一:信息与控制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邮箱:125056830@qq.com
联系人及电话:段老师010-58412432
地址:河北省三河市燕郊开发区学院大街465号
部门二:防灾科技学院研究生处
邮箱:yanjiusheng@cidp.edu.cn
联系人及电话:赵老师010-61593783
地址:河北省三河市燕郊开发区学院大街465号
部门三:防灾科技学院纪检室
联系人及电话:尹老师010-80841564
信息与控制工程学院
2025年3月19日